少儿阅览室读者须知

  • 发布时间: 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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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请自觉遵守馆内须知,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进入阅览室请保持安静,不得带包及有色饮料和零食入内。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出门左手边的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二、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三、请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不乱丢纸屑、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四、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所有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五、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回原位。

六、读者凭读者证可借阅图书2-8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卡申请表。

七、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2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八、低龄阅览区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读者可在室内阅览。

九、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十、读者所借图书必须30天内归还,如需续借请在办理借阅手续时和工作人员说明,续借成功后60内天归还。如有超期滞纳金一天0.2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滞纳金未缴清图书不可外借,滞纳金在一楼大厅服务台办理。

十一、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读者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十二、不得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按原价2倍赔偿。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本制度者,如有不文明行为,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侮辱谩骂,工作人员有权利将该人驱逐出室外,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领导或公安机关处理。请读者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做文明读者,感谢您的配合!祝您阅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