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图书馆下月起实行“积分信用制”管理

  • 发布时间: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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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太行日报 2015-09-10


9月9日,山西晋城市图书馆发布公告,10月起晋城市图书馆将实施读者积分信用制管理制度,取消滞纳金管理制度,逾期还书“每册图书每日收取滞纳金0.1元”将成历史,而逾期还书的读者则要被扣掉阅读积分,以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

阅读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读者个人借、还(续借)书籍的情况和参加图书馆阅读服务活动的情况转化为相应的积分值,针对持有在市图书馆登记开通借书权限的读者证的读者实施。积分体系由原始积分、加分、减分组成,每张读者证在登记开通之际,即享有原始积分100分,可借阅1册书籍。

读者证的积分加减制度是这样规定的:每借1册书籍可增加1积分,每天最多增加积分不超过3分;参加图书馆阅读服务活动并现场有效登记,每次可增加5分;参加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小于3小时),每次可增加10分,每年最高上限100分;对借阅图书逾期归还者,每1册图书每天将扣除1积分;污损书籍(文献),每1册扣30分,并须按规定自行购回同版本书籍归还图书馆;丢失书籍(文献),每1册扣50分,并须按规定自行购回同版本书籍归还图书馆;读者证挂失后重新办理启用,扣20分;总积分达到200分和300分时,读者可到总服务台提出升级申请,在原有借阅图书册数基础上增加1册,总借阅册数上限为3册。

当读者的总积分低于0分时,读者证将面临停用30天的“处罚”,30天后自动增加10分并解除冻结。而读者如果想提前解冻,则可以通过参加晋城市图书馆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来“挣”回积分。(吴希莲)


编辑 综合业务部 冯新照